根据《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荆财资发〔2023〕89号)文件精神,荆州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所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对辖区内承租国有非住宅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预估惠及承租户474户,减免租金150万元,目前房租减免协议的签订和租金减免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坚持目标导向,力争打好“租金减免+缓缴”的组合拳,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